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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受区政府委托对长寿区新市、葛兰、云台、石堰、海棠及双龙6镇进行土地整治,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城镇建设。

1.负责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业园区各项规划;协助做好工业园区及沿线街镇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

2.负责工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开发建设,同步推进沿线街镇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3.负责工业园区资金的筹集、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园区的聚商选资、企业运行及服务管理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无下设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投资促进科、资产运营科及安全环保科。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107.29万元,支出总计8,10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1.20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不再依赖盈地集团支付资金,改为自行支付,所以所需预算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10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1.20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不再依赖盈地集团支付资金,改为自行支付,所以所需预算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7.2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10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1.20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不再依赖盈地集团支付资金,改为自行支付,所以所需预算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4.74万元,占4.3%;项目支出7,762.55万元,占9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07.2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1.20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不再依赖盈地集团支付资金,改为自行支付,所以所需预算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8.76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支付的企业扶持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9.68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所需资金增加,本年度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8.76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企业支付的扶持资金及运转资金需求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9.68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园区企业税收持续走低,扶持资金与税收收入应保持持平,所以减少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54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入职员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招商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等。公用经费5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7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入职员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招商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支付安全环保、用房租金等。本年支出1,6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安全环保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有一笔员工培训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7762.5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1个,涉及资金6089.83万元;一般性项目4个,涉及资金1672.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舒琳,(023)40464622。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xls
附件2: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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