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长寿经开区是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升级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面积80平方公里,已累计开发面积3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综合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冶金钢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五大产业。是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级产业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基地、中国钢产业示范基地、中国十大最佳投资环境园区,连续4年荣获“中国化工园区20强”称号。长寿经开区管委会下设长寿经开区土地保障中心、应急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内设7个机构:(一)办公室(二)建设管理局(三)财务局(四)经济运行局(五)经济发展局(六)环境保护局(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能:(一)负责国家及市招商引资政策的贯彻执行。(二)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统一规划园区内道路、管网、土地整治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三)负责编制园区土地供应及项目用地计划,经批准后参与相关部门实施园区内的土地征用、拆迁等相关工作。(四)统筹协调和配置招商资源,负责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五)负责承办区政府组织参加或主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各项指标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七)负责为境内外投资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八)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九)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十)负责对园区内企业经济运行调控、宏观管理、政务服务和代理代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十一)负责建立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十二)负责园区内“两新”组织的党建、共青团和工会工作。(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06577.69元,支出总计306577.69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69734.83万元、增长124.04,主要原因2020年,由于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657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577.6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0657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91万元,占0.22%;项目支出304831.78万元,占99.78%。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657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34.83万元,增长59.77%。由于与区级分成发生重大变化,经开区本级收入减少,区级分成部分大幅增加,同时部分公共职能剥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977.80万元,增长60,317.26%。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57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34.83万元,增长59.77%。主要是支持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831.8万元,增长60,317.26%。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万元,教育支出8.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8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节能环保支出28,400.00万元,占7.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环保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42,632.64万元,占9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63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持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14.03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0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9.03万元,较上年增加33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72.89万元,较上年增加9.4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2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主要用于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开支情况,如“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
公务接待费5.0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9.43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9.63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9]14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相关公开内容进行了核查,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特此说明。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071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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