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受区政府委托对长寿区新市、葛兰、云台、石堰、海棠及双龙6镇进行土地整治,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城镇建设。
1.负责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业园区各项规划;协助做好工业园区及沿线街镇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
2.负责工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开发建设,同步推进沿线街镇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3.负责工业园区资金的筹集、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园区的聚商选资、企业运行及服务管理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无下设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投资促进科、资产运营科及安全环保科。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936.09万元,支出总计5,936.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17.36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7329.31万元的城乡社区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93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17.36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7329.31万元的城乡社区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6.0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3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17.36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7329.31万元的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14.22万元,占3.6%;项目支出5,721.86万元,占9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6.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108.05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7329.31万元的城乡社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1.25万元,增长26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0.91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园区安全环保方面支出需求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1.25万元,增长26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750.91万 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园区安全环保方面支出需求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以往与集团公司合并办公,今年政企分开后相关支出自行安排,所以增加该预算。
(2)教育支出1.0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0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万 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8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 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4,222.16万元,占9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22.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园区日益发展,安全环保方面的支出需求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0.00万 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城乡社区相关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在一般性公共预算列支。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9.24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9万 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园区建设需要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 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77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9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29.31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需求减少。本年支出1,49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29.31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需求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我单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未购置公务车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培训需求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30621.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涉及的项目均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进行开展,未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项目绩效管理得当,项目稳步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长寿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执行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执行数为3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规范要求,二是设备、设施验收通过率达到100%,三是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四是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五是项目立项规范性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均合规。所有指标均完成度100%,未发现相关问题。
(长寿高新区智慧园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等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舒琳 023-4046462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