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长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长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决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决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主任、局长的任免;任免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副庭长、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其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监督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定,撤销区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设有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4个专门委员会设有3个工作机构,3个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如下:
1、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依据;负责区人大法制委综合性的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区人大法制委接待、媒体采访、来信来访、综合性事务,检查、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法制委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法制委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草拟、提出工作任务分解建议等工作;承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法制活动的筹备、落实,承办区人大法制宣传的相关事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统一安排和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财经委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区人大财经委审议决定问题提供依据;负责区人大财经委综合性的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区人大财经委接待、媒体采访、来信来访、综合性事务,检查、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财经委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财经委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草拟、提出工作任务分解建议等工作;承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统一安排和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决定问题提供依据;负责区人大教科文卫委综合性的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区人大教科文卫委接待、媒体采访、来信来访、综合性事务,检查、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草拟、提出工作任务分解建议等工作;承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统一安排和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下设5个工作机构。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收发文件等工作;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协调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工作机构等相关工作;编印《长寿人大》、《人大调研》、《审议意见》、《会议纪要》、《长寿人大大事记》等,修改和送审有关文件;负责区人大机关的行政、人事、财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宣传、信息工作。负责督促对口联系的部门办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联系镇(街)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时反映活动情况。负责区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公务接洽接待、外事联络等有关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有关事项;受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负责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掌握代表活动及变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工作经验;负责草拟市、区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要点、活动计划,做好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工作服务,总结活动情况,向有关单位转告代表意见并督促办理;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承办代表的补选、罢免、辞职等相关工作事项;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组织议案组相关工作;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及办理落实情况调研等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联系街道人大工作,指导镇人大工作,了解情况,总结交流镇(街)人大工作经验;牵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和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工作;、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相关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办理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负责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围绕全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工作提供可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的服务工作;调查了解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法律法规在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区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做好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服务工作,参与本区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受理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其他重要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4、区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办理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负责起草有关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调查了解和检查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履行审查监督职能服务;初步审查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工作报告;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有关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经主任会议批准,可以对重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做好常委会对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代表视察的服务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受理有关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其他重要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5、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代表本机关受理日常信访事项工作;办理和督办上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办、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办理结果的整理归档工作;参与调查并处理有关的重要信访事项;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做好信访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联系,加强对镇(街)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加强与镇(街)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时反映活动情况;、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区属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寿委发〔2019〕3号)要求,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整合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职责,组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920.22万元,支出总计1,920.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40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101.97万元, 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4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101.97万元, 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2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40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1,350.72万元,占70.34%;项目支出569.50万元,占29.6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安排,推进项目支付进度,因此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0.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920.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4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101.97万元, 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4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101.97万元, 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增资调资、死亡抚恤金、离退休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人员经费。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4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有结转结余101.97万元, 2019年年初没有结转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退休、退休人员死亡等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68万元,占7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2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增资调资导致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6.03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8万元,占1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0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2人死亡发生的抚恤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63.71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率降低,财政追减相应计划。
(5)住房保障支出57.21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9.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1万元,增长20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0万元,下降56.7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车用车维修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3万元,减少51.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公务接待一方面是来长起数和人数减少,另一方面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标准和陪餐规定,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9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019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人大监督、人大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报销;二是区外学习考察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2万元,增长26.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大监督力度加强,区内重大活动较多。
公务接待费1.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重庆其他区县、国内其他省市到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学习考察人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84.80%,主要原因是2019年到长寿学习考察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1万元,减少61.32%,主要原因2019年到长寿学习考察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1万元,增长201.9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专委会工作职能加强,专委会召开次数变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为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培训次数和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会议用电子阅文系统终端、表决器,人大志出版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6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人大代表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如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5万元,执行数为1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1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12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视察4项、专项工作评议1项、专题询问1项,评议政府工作部门9个。
二是2019年认真落实“两联一述”制度,全年区代表走访、接访选民2万余人次,96名区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
三是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6次,及时反馈政府部门研究办理意见建议98条。
四是先后邀请36名基层代表列席、36名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358人次基层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民意基础。
五是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01件代表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回复。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满意率为98%,答复函满意率为94%。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承诺事项的11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二次回复,答复函二次评价满意率97%,建议落实率83%。桃花溪中学项目开工、黄桷湾隧道整治美化工程启动,代表建议落地有声,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六是规范建成19个代表之家、60个代表工作站,成为代表联系群众、交流学习、集中活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平台。区镇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和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运行补助经费全额划拨,专款专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春雨,023-4066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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