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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技能提升”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全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总工会机关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服务发展科。现有参公编制人员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机关退休人员7人。下属事业单位有1个,重庆市长寿区职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56.28万元,支出456.2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加11.19%,主要原因是区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完成后于2019年4月运行增加的费用,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增加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完成的运行经费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2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劳模慰问费用。其中:基本支出389.98万元,占85.47%;项目支出66.30万元,占14.5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6.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4万元,增长4.45%。主要是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4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的运行经费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结转结余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07万元,占8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5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后运行费用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劳模慰问费用。

(2)教育支出1.88万元,占0.41%,与上年数据相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7万元,占1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参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涉及职工退休。

(5)住房保障支出16.27万元,占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6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和年终目标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8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8万元,增长245.74%,主要原因是职工服务中心整改投入使用后增加的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接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31.2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降低6.4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数据相同。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数据同,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参加职工技能大赛以及区内扶贫、到街镇和园区企业等基层工会走访调研开展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增加的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来长的调研走访、慰问基层一线的城市困难职工发生的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3.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62.86%,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服务中心整改运行后接受市总走访检查增加的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接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8万元,增长245.74%,主要原因是职工服务中心整改完成后增加的办公费、水电、人员劳务费等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8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财务规范管理的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工会主席及工作人员的提素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因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71%。主要用于采购炎夏送清凉物资、以及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改运行后新购办公物资等。

(三)其他说明。本部门这次公开的决算,仅是由财政负担经费的收支决算,而不是区总工会全面的收支决算,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的收支预决算另行编制,并报重庆市总工会审核批准批复。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3个项目能按照年初预算设定的总体目标执行,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其中劳模管理项目因增加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劳模的慰问,对其中一些项目细节根据市总和区委统一安排做了调整。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区总工会送温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根据市总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要求,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慰问,以及医疗困难慰问,还有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进行就学帮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设定了四个绩效指标,一是绩效指标明确性,二是资金到位及时率,三是职工群众满意度,四是社会美誉度。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率问题,因为职工申请生活、就学、就就医补助的不可控性,在预算执行中会有一定的调整。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工会:送温暖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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