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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旅游局职能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区域性旅游规划。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旅游投诉、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旅游新业态调研和旅游市场研究。负责组织全区旅游策划、规划和旅游项目开发实施及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受市旅游局委托,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和1A、2A景区的评定和复核;负责对旅行社(入境游和国内游)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按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并确定旅游区(点)门票价格。指导区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结合行业特点,组织拟定旅行社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旅行社、旅游区、旅游点、旅游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旅游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报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职能职责

  负责统筹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旅游市场,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深度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营销网点及驻外营销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发市场、拓展市场。负责区内旅游景区的团队预约、核查、结算、团队奖励及接待数据和分析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旅游质量监督中心职能职责

  受旅游局委托负责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质量监督;受理旅游投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是长寿区政府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政府部门。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10〕94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及行业管理科(挂安监科)。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所属两个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宣传营销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旅游质量监督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1.03万元(含年初结转数),支出总计2,541.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14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新增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33.7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5.16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安排了2018年旅游营销宣传经费、第二批长寿古镇“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2017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项目)、正常增资调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7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07.3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25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本年对企业的补助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271.55万元,占13.03%;项目支出1,812.28万元,占86.9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1万元,下降24.72%,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局规定,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项目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3.7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96.03万元,是年初预算的3.9倍,同比增长5.18%,其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安排了2018年旅游营销宣传经费、第二批长寿古镇“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2017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项目)、正常增资调资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25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本年对企业的补助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271.55万元,占13.03%;项目支出1,812.28万元,占86.97%。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1万元,下降24.72%,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局规定,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项目支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38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1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完成增资调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4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根据医保政策缴纳医保费。

  (4)城乡社区支出70.88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安排了第二批长寿古镇“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新增本年对企业的补助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44.49万元,占9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2.07万元,增长339.51%,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安排了2018年旅游营销宣传经费2017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缴纳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政策,正常工资晋升。公用经费2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8.56万元。本年收入12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8万元,增长55.65%,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安排了2017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项目)。本年支出70.88万元,增长83.95%,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49.6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同比下降43.9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34万元,主要是用于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66万元,下降51.78%,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因公出国文化交流计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增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旅游宣传营销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9.11%,主要原因是公车燃料费等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6万元,增长同比增长42%,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82.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7.1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92万元,邮电费2.28万元,差旅费1.31万元,培训费2.23万元,工会经费4.19万元,公车运行费7.28万元,其他交通费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4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旅游宣传营销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9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12.28万元,其中上年项目支出结转607.31万元,本年末项目支出结转45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达到预期成效。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区旅游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成效。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2.28万元,执行数为181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旅游宣传营销项目,财政拨款1705.35万元。年初设定目标:以重庆卫视、报刊、高速路户外T型牌、轻轨、高铁等平台推广长寿旅游;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网媒(人民网、华龙网、新华网等)大力宣传长寿旅游;拓展境内外旅游市场及目标客源地市场营销;针对目标客源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精准营销;针对2017年游客数量,对旅行社实施奖励。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2017年组团旅行社奖励资金兑付共计151.98万元;已完成旅游宣传营销项目1553.37万元;长寿旅游宣传持续发力,可持续影响力达8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0%,达到预期成效。二是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目资金36.05万元,年初设定目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培训、客房服务培训、旅游安全培训、乡村旅游培训、旅游系统职工能力提升培训,每次培训约100人。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区旅游志愿者服务能力,规范客房服务员工作程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助推我区乡村旅游发展,提高旅游系统广大职工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文明旅游志愿者培训、客房服务培训、旅游安全培训、乡村旅游培训、旅游系统职工能力提升培训等,加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相关意识,提高了旅游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已完成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目36.05万元;长寿旅游宣传持续发力,可持续影响力达8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0%,达到预期成效。三是第二批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70.88万元,年初设定目标:根据《旅游营销合作框架协议》及区政府办转来区领导对《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关于安排长寿古镇“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的请示》(长财办文〔2017〕193号)的批示(收文办字〔2017〕2032号),完成第二批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兑付。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区旅游局联合区纪委监察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区财政局及重庆长寿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对长寿古镇“韩国街”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寰京公司已符合旅游营销合作框架协议第三项相关要求,现需拨付第二次装修补助资金70.88万元,达到预期成效。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旅游宣传营销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婕:40661735
主管部门原长寿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原长寿区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总量1705.35总量1705.35100%自评得分(95)
其中:财政资金1705.35其中:财政资金1705.3510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重庆卫视、报刊、高速路户外T型牌、轻轨、高铁等平台推广长寿旅游;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网媒(人民网、华龙网、新华网等)大力宣传长寿旅游;拓展境内外旅游市场及目标客源地市场营销;针对目标客源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精准营销;针对2017年游客数量,对旅行社实施奖励。 完成既定宣传营销目标。
绩效指标指标名称分值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完成比例自评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合  计100——————96.78 
资金使用(旅游宣传营销项目)52010.57万元1553.37万元77%5宣传营销项目中有跨年度合作项目,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支付。
资金使用(兑付2017年组团旅行社奖励资金)10151.98万元151.98万元100%1010
管理制度健全性10较健全70%70%1010
完成及时率20100%100%100%2020
 项目验收合格率20100%100%100%2020
可持续影响15长寿旅游宣传持续发力80%80%151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5活跃长寿旅游市场,推广“长寿人人向往”旅游品牌,提升长寿旅游知名度及美誉度80%80%1515
说明2019年6月区审计局对2018年执行预算情况做了审计,未出现任何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联系人及电话张婕:40661735
主管部门原长寿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原长寿区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总量36.05总量36.05100%自评得分(100)
其中:财政资金36.05其中:财政资金36.0510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培训、客房服务培训、旅游安全培训、乡村旅游培训、旅游系统职工能力提升培训,每次培训约100人。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区旅游志愿者服务能力,规范客房服务员工作程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助推我区乡村旅游发展,提高旅游系统广大职工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 完成文明旅游志愿者培训、客房服务培训、旅游安全培训、乡村旅游培训、旅游系统职工能力提升培训等,加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相关意识,提高了旅游系统整体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指标名称分值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完成比例自评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合  计100——————96.78 
资金使用(旅游行业培训)2036.05万元36.05万元100%20资金使用(旅游行业培训)
管理制度健全性10较健全70%70%10管理制度健全性
完成及时率20100%100%100%20完成及时率
实际完成率20100%100%100%20实际完成率
 可持续影响15长寿旅游宣传持续发力80%80%15可持续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5活跃长寿旅游市场,推广“长寿人人向往”旅游品牌,提升长寿旅游知名度及美誉度80%80%1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说明2019年6月区审计局对2018年执行预算情况做了审计,未出现任何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第二批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联系人及电话张婕:40661735
主管部门原长寿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原长寿区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
总量70.88总量70.88100%自评得分(100)
其中:财政资金70.88其中:财政资金70.8810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旅游营销合作框架协议》及区政府办转来区领导对《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关于安排长寿古镇“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的请示》(长财办文〔2017〕193号)的批示(收文办字〔2017〕2032号),完成第二批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兑付。区旅游局联合区纪委监察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区财政局及重庆长寿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对长寿古镇“韩国街”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寰京公司已符合旅游营销合作框架协议第三项相关要求,现需拨付第二次装修补助资金708,840.00元。
绩效指标指标名称分值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完成比例自评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合  计100——————96.78 
资金使用(兑付第二批韩国街装修补助资金)2070.88万元70.88万元100%20 
管理制度健全性10较健全70%70%10 
完成及时率20100%100%100%20 
实际完成率20100%100%100%20 
 可持续影响15长寿旅游宣传持续发力80%80%1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5活跃长寿旅游市场,推广“长寿人人向往”旅游品牌,提升长寿旅游知名度及美誉度80%80%15 
说明2019年6月区审计局对2018年执行预算情况做了审计,未出现任何问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指标难度大;二是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实施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实际详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综合科电话:40244867

  区旅游局2018年决算公开.pdf



区旅游局2018年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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