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协会是长寿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其主要职能是:1.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2.切实承担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3.指导区级学(协)会和基层科协组织业务工作。4.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5.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6.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7.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8.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学(协)会服务能力,激发学(协)会创新能力,增强学(协)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9.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10.推动科协组织向科技人员密集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工业园区,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高职院校、研发中心和院所、职业学校延伸。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二)机构设置。区科协内设机构为一科一室,编制6人,在职6人,退休9人,离休1人,公务用车1辆。
(三)单位构成。长寿区科协是区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59.75万元,支出总计359.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7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6.5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52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5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6.50万元,占40.72%;项目支出213.25万元,占59.2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全部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2万元,减少3.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8万元,上升16.34%。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目标绩效奖、增资调资、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3万元,上升17.40%。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目标绩效奖、增资调资、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全部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68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300.74万元,占8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2万元,增加13.01%,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目标绩效奖、增资调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8万元,占1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6万元,增加73.46%,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1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上升2.87%,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
(5)住房保障支出6.15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加5.13%,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加2.53%,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万元,下降60.08%,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减少74.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7万元,下降70.17%,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指导科普基地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66.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9万元,下降66.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相关区县到我单位学习相关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减少83.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下降76.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万元,下降60.0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编制项目经费合计213.25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全部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3.25万元。对科普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均按要求实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区科协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科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公民科学素质达到7.5%,二是受益对象反应良好,满意度较高。
(三)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科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公民科学素质达到7.5%,二是受益对象反应良好,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吴雨,联系方式:023-402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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