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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移民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三峡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牵头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管理和安排全区移民资产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和库区移民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及项目,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5.负责三峡水库长寿库段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库区蓄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切实加强对临水房屋、设施、移民高切坡隐患监测监控。

  6.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信访工作,指导配合移民街镇(迁建单位)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7.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

  8.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9.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资金内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工作和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的分解下达工作。

  11.负责移民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移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发展扶持科、搬迁安置科、水库管理科、对口支援与就业培训科、信访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区移民局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15.20万元,支出总计4,115.20万元,收支平衡。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7.00万元、下降29.3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639.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1067.96万元;二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48.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1458.99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1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0.49万元,占47.64%,较上年决算减少639.05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22万元;二是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64.81万元;三是行政、事业运行经费按预算标准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4.7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115.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92.75万元,占50.85%。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390.04万元,占18.64%;项目支出1,702.71万元,占81.3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02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32.2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2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99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强化工作督查机制,分类施策,盘活存量资金,降低年末结转结余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6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9.05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22万元;二是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64.81万元;三是行政、事业运行经费按预算标准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4.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02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略有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57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45.11万元,增加25.42%。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99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强化工作督查机制,分类处理,盘活存量资金,降低年末结转结余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比较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21万元,占16.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6万元,增加15.43%。  

  (2)教育支出2.03万元,占0.1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下降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7万元,占5.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88万元,增加194.81%,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64.2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3万元,占0.99%,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5)农林水支出1,590.48万元,占76.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87万元,增加22.57%,主要原因是拨付三峡后续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占0.86%,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9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在职转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收入安排支出,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43.7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98.58万元。本年收入1,27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6.58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减少了部分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32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80万元,下降21.22%,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减少了部分项目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5万元,减少63.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1万元,下降26.3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按文件要求安排相关人员1人到台湾进行经贸交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6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文件要求安排相关人员1人到台湾进行经贸交流。

  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46.7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9万元,增长22.8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为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和车辆维护,安排车辆大修发生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2.2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3万元,减少82.5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4万元,下降71.3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不符合接待要求的对象一律不予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有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按上级文件要求安排共1人参加;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97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服务类项目,如咨询费、评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移民局对2018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专项)支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5类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02.71万元。其中对长寿区三峡后续工作2018年度技能培训1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先设定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长寿区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实现培训各类人员3421人,实现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人员初次稳定就业率达到80%、培训人员满意度达到90%,为库区移民群众再就业搭桥,为保障民生,稳定社会起到了直接作用。发现的问题:一是没有持续追综结业人员就业率和专业对口情况,二是没有统计结业人员就业分布区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培训人数和专业类别,二是做好培训后期的统计工作,为下次培训计划提供有效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水利局办公室:023-40462003

  长寿区移民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区移民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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