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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技能提升”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全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寿区总工会机关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服务发展科。现有参公编制人员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机关退休人员7人。
    下属事业单位有1个,重庆市长寿区职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0.37万元,支出总计410.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8万元,增加48.64%,主要原因是区职工服务中心由公益二类改变为公益一类机构,人员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同时增加了死亡抚恤金,以及2018年第二届工匠评比费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为410.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34.28万元,增加48.64%。主要原因是职工服务中心从公益二类调整为公益一类,增加的中心人员经费,增加人员死亡抚恤金,以及第二届长寿区工匠评比费用。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为410.37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34.28万元,增长48.64%。主要原因同收入主要原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35万元,占74.16%。教育支出1.85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4万元,占16.9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85万元,占4.59%;住房保障支出15.97万元,占3.89%;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8万元,增加48.64%。主要原因是区职工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筹,增加死亡抚恤金以及第二届长寿区工匠评比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64万元,增加40.19%。主要原因是增加有:死亡抚恤金,追加的五一活动专项经费,退休人员健康疗休养费及在职人员目标考核费用等,以及社保缴费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8万元,增加48.64%。主要原因是区职工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筹,死亡抚恤金以及第二届长寿区工匠评比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64万元,增加40.19%。主要原因同收入增加主要原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4万元,和年初预算数比减少1.46万元,下降26.55%。主要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增加0.56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公车购买时间和运行时间久,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0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差、业务检查等公务工作所需。较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17.78%。车辆的燃料费0.6万元、维修费保险费等   2.81万元、过桥过路费0.29万元。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来长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支出减少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35%。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4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2.77万元,增长103.23%,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外出培训增多,差旅费增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换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1.5万元。
    (五)其他说明。本部门这次公开的决算,仅是由财政负担经费的收支决算,而不是区总工会全面的收支决算,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的收支预决算另行编制,并报重庆市总工会审核批准批复。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0244407。

区总工会2018年决算公开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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