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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共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区政府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由原重庆市长寿区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和重庆市长寿区建设置业管理中心整合而成(挂重庆市长寿区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和重庆市长寿区建设置业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主要负责定向销售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授权区域内的城市建设任务;代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适度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及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公共民生建管中心下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建设管理科以及社会事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0.81万元,支出总计140.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76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5.76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76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0.81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76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76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6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8万元,占19.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7万元,占8.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89.08万元,占63.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62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13万元,下降7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4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因单位特殊原因,无公务车辆、无公务接待、也无工作人员出国(境)情况,因此未申请“三公”经费,也无使用“三公”经费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单位特殊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663656)

2018年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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