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为区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职能职责。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土地整治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工作;负责授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中心内设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建设管理科及规划科。其中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各类综合事务,同时负责聚商选资相关工作;财务科主要负责财务核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预决算以及负责资产、资金管理、统计和融资工作;建设管理科主要负责土地征收、招投标、施工管理、预决算、合同管理、竣工验收、未移交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规划科主要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70万元,支出总计194.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8.40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718.40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8.40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194.70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8.40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18.40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10万元,占0.56%,与年初预算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7万元,占11.69%,与年初预算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7万元,占4.09%,与年初预算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153.44万元,占78.81%,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84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99.7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99.7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一致。二是单位无公务用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全年无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各项规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3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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