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交易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信息发布平台;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商务和技术信息服务;负责交易现场管理,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全过程验证、见证服务;建立和完善交易监管设施,为政府部门进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提供条件;协助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受理和协助处理交易中心各种质疑、投诉;协助查处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代收退投标保证金;收集管理各类交易资料;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交易中心内设综合科、监察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工程交易服务科、产权交易科。综合科主要负责交易中心内部运转日常工作;交易项目档案及样品管理;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收取政府采购工本费、工程建设项目和土地交易综合服务费;人事管理及财务工作。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制作、会审、发布;协助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行和货物验收;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受理与处理。政府采购服务科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受理,为政府采购各方提供商务和技术信息服务;负责政府采购开标、评标服务;负责协议供货和协议供货商的管理;协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工程交易服务科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对招投标全过程提供验证、见证服务;协助建立健全全区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诚信体系。监察科主要负责交易中心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负责受理和调查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负责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履职监察;负责交易中心监控系统信息管理;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产权交易科主要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交易事项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99.80万元,支出总计699.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6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6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地租赁费、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00万元,占95.03%;其他收入34.81万元,占4.97%。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支付新办公场地租赁费,购买电子招投标系统各类设备。其中:基本支出288.53万元,占43.40%;项目支出376.27万元,占56.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升级,处于等待市里统筹推进该项工作状态,部分设备尚未购置,导致电子招投标专项资金未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49万元,增长81.44%。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35万元,增长163.21%。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数较少,仅只有一小部分的专家评审费用,年中追加了新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年末追加了绝大部分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和专家评审费用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65万元,增长68.29%。主要原因是支付新办公场地租赁费,购买电子招投标系统各类设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35万元,增长149.36%。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数较少,仅只有一小部分的专家评审费用,年中追加了新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年末追加了绝大部分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和专家评审费用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升级,处于等待市里统筹推进该项工作状态,部分设备尚未购置,导致电子招投标专项资金未使用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22万元,占9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60万元,增长188.60%,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数较少,仅只有一小部分的专家评审费用,年中追加了新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电子招投标专项经费,年末追加了绝大部分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和专家评审费用预算。
(2)教育支出1.39万元,占0.2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万元,占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及职工职级晋升调资晋级。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3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及职工职级晋升调资晋级。
(5)住房保障支出12.68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及职工职级晋升调资晋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6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及职工职级晋升调资晋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7万元,增长189.92%,主要原因是定额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减少68.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5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61.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58.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1.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独立办公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39.37万元,增长189.9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1万元。主要用于保安服务、保洁、物业,办公设备,软硬件设施购置及升级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6.27万元。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基本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政府采购及工程开评标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85万元,执行数为12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府采购项目节资率达到16.03%,二是工程建设项目节资率达到10.29%。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89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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