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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城乡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指导、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承办地图审查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及对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筑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及信息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规划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编制用地科、建设规划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重庆市长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和重庆长寿勘测规划院(自收自支)。

(三)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和重庆市长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两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68.25万元,支出总计1,268.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1.53万元、下降33.24%,主要原因是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2017年挂靠在区规划局,收入支出也纳入区规划局核算,2018年中途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相应的专项经费指标我局划转给了区商贸物流中心,所以年末决算时较上年收入支出减少了。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5.4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96.40万元,下降37.00%,主要原因是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由挂靠区规划局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造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4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5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89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由挂靠区规划局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造成。其中:基本支出743.06万元,占59.39%;项目支出508.19万元,占40.6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64万元,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上年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年末结转的专项办公经费四百多万在2018年末已全部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6.40万元,下降37.00%,主要原因是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由挂靠区规划局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造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71万元,增长21.94%,主要原因是1. 年中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由挂靠区规划局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时,区财政追加了预算资金86.37万元; 2.年中追加安排增人增资及各种政策性奖励等96.3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2.8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和管理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54万元,增长45.88%,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结余实现了支出;2、政策性增人增资相应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64万元,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上年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年末结转的专项办公经费四百多万在2018年末已全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10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是市外培训学习人数和次数等减少了。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27万元,占6.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2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4)城乡社区支出1,090.62万元,占8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73万元,增长55.38%,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结转实现支出和年中追加政策性增人增资相应增加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6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调出2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平时考核奖、绩效目标奖、未休公休假报酬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48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费用大大降低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00.8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93万元,下降83.40%;本年支出28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53万元,下降128.55%。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由挂靠区规划局转为挂靠区商贸物流中心,造成收入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0万元,降低64.6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08万元,下降76.1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积极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三公”经费的开支等得到有效控制,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相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降低60.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2万元,下降52.9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等,公车运行费大大降低。

4.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规划部门到我局学习调研,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邀请专家评审重要项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降低74.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5万元,下降38.00%。主要原因是:1.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支出明显下降;二是控制接待地点,尽量安排职工食堂接待,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约150人次,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接待0批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48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特别是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和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费用大大降低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6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及耗材、印刷费等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8年设置的5个项目均是工作经费项目,涉及资金186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来看,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项目经费的控制和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0250823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收入决算表(表2).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支出决算表(表3).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pdf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_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表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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