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 其他部门决算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农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农业产业建设项目、农业资金管理、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植物检疫、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农业科研机构的管理、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意见、建议、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农机化发展方向和重点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内部审计科、计划财务科、特色产业招商科、粮油和农机管理科(区农机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科(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教信息和扶贫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许可管理科。

3. 所属预算单位情况。所属预算单位7个: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委员会(机关)、重庆市长寿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执法队、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寿分校、重庆市长寿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12.11万元,支出总计17809.68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实现支出)。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584.6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等。支出增加8739.47万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调进、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项目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312.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2.1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8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76万元,占19.79%;项目支出14284.92元,占80.2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99.02万元,较上年减少3497.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毕并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1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4.6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91.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09.68万元,支出增加8739.47万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调进、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在本年度实现支出等(如:2016年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1183.39万元,2015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专项资金465.71万元,2015年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市级专项资金260万元,2015年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446.03万元等其他农业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89.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0.4万元;教育支出17.80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49万元,占3.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86万元,占1.03%;节能环保支出63.6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16673.71万元,占93.63%;住房保障支出233.82万元,占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5.66万元,较上年增加9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人员调进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9.09万元,较上年减少77.7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俭相关经费等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92.88万元,较2016年100.19万元减少了7.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二是我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等。

2.公务接待费45.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436批次,6566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77.75万元,降低31.50%,主要原因是节俭相关开支及成本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8.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物资采购及服务类采购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蔬菜项目资金32万元

(1)重庆今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业主获得利润30万元,农户增收10万元。同时,带动农户种植蔬菜300亩,解决200人务工问题,实现户均增收2500元;重庆市长寿区天佑家庭农场7万元,绩效目标为:规模种植蔬菜133亩,总产近300吨,产值100万元以上;当年可带动项目区菜农扩大规模种菜150亩,户均创收3000元以上。

(2)项目完成质量。重庆今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重庆市长寿区天佑家庭农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均能达到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亩产无公害蔬菜6000公斤,亩平收入达到1.1万元,每亩可节约成本500元、亩增效2500元,成功带动长寿区蔬菜实现标准化生产。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带动农户种植蔬菜发展蔬菜基地,实现农民增收;二是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当地农民务工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增强广大菜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实施无害化生产种植,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计通过项目的实施均能达到项目预期的效果。

2、特色效益农业切块柑橘高换和蔬菜产业扶持项目业主9家,涉及资金100万元,通过实施黑木耳种植基地改(扩)建、八月瓜改造、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化莲藕栽培基地改建、柑橘高接换种等项目,将全面推行我区“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节本增效10—30%。蔬菜类产业,实现亩产无公害蔬菜约6000公斤,亩平收入达到1.1万元,每亩可节约成本500元、亩增效2500元,成功带动长寿区蔬菜实现标准化生产。柑橘产业,将提升我区柑橘标准化建设和生产管理水平,增产增收效益明显,预计三年后亩产量可达1500公斤以上,按每公斤5元计算,可实现产值0.75万元,有效带动柑橘产业的发展,同时增加就业,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生态。整个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增加产值2000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带动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1000 人,平均增加当地就业农民收入约18000元/人/年。

3、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业主12家,涉及资金292.5万元

一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类: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区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实现了一二产业的较好融合,有效解决我区以花椒为主的烘干冷藏和以柑橘、柠檬为主的果类冷藏难题,一方面改善了花椒、柑橘、柠檬为主的烘干冷藏条件,有效减少了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了产品品质,并通过初加工实现产品增值,增加了业主收入;另一方面,有效延长了销售时间(如慧沣的春见销售),缓解了农产品集中上市与消费需求分散的矛盾,为实现错季销售、帮助业主及时把握销售时机,掌握市场定价话语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农民能分享贮藏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依托产业链延伸,每吨增值可达1000元,为业主企业增加销售收入1.5亿余元,可创利润2500万元,带动1000余村民就业,实现参与经营户均增收1万元。

二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类:通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实施后,涉及项目的乡村旅游业主的旅游要素条件进一步具备,旅游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旅游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很好的发挥出精品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通过项目扶持,紫耘公司的田园乐温项目实现顺利开业,清迈公司的清迈良田项目乡村旅游项目初具规模,得到市级领导的肯定和游客的一致好评,彰显出了我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魅力,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田园变成公园,让空气变人气,让劳动变运动,让村民变市民,产品变商品。项目的实施将新增接待游客数量11万人次,并带动周边种养殖大户100余家,提供固定就业岗位300余人,季节性用工累计达20万余人,增加当地就业村民收入每年达1.7万元左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400789。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决算公开报表补充.pdf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