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矿山安全监督科、工贸监督管理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巡查科、行政审批科八个科室;下设长寿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长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我局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行业、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及生产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巡查、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等职能。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5.5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85.6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233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0.6万元。引起决算中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继续推进煤矿关闭工作需支付的煤矿关闭补偿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支出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3万元,较上年增加29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薪资改革、养老制度变革及2017年新调入行政人员一名,新招录事业人员一名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09.5万元,较上年增加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我局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5.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应急机要通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或市级有关单位到我区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39批次,2700人次,2017年人均接待费8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5辆,包括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安监执法车4辆。决算报表中,公务车保有数量为6俩,形成差异的原因是以前年度有1辆报废车辆因国资部门处置手续未全,未能进行账务报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年初我局起草了《区安监局预算管理内控流程》,确定了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操作规程,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约束,为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市、区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都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体职工贯彻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
2017年,我局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国家、市级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关闭煤矿后续工作方面,一切从群众出发,竭力保障关闭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局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行政中心六家联建楼402(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0241136
附件: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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