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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⒈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⒉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参加重点科研、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⒊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区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镇和有关长寿历史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料,承担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

⒋组织制定本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全区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⒌负责全区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指导专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外档案学术交流。

⒍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鉴定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区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

⒎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⒏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⒐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馆)为局馆合一单位,设四个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档案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利用保护科、档案信息技术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47.74万元,支出总计447.7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1.04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4万元,占73.43%;项目支出111.00万元,占26.5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87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8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69.1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4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8万元,增长3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41万元,占79.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办公费用增加;教育支出1.75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万元,占1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1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03万元,较上年增加4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档案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车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车制度。

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和全市各区县档案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档案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和全市各区县档案局到我局学习的人次增加和规范了接待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各区县档案局到我局学习的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6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4.67元,车均维护费2.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档案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楼外墙维修、消防维保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4441。

重庆市长寿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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