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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的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长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建制镇(街道)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建制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承担由区政府组织制定的长寿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长寿区内有权范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建制镇(街道)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5.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审查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6.承担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承办地图审查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查建制镇(街道)规划和测绘行为。

8.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定城乡规划和测绘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测绘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测绘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10.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

11.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规划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编制用地科、建设规划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重庆市长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和重庆长寿勘测规划院(自收自支)。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99.78万元,支出总计1899.7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921.46万元,降低32.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区内平台公司分摊的规划项目编制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1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8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59万元,占59.29%;项目支出591.55万元,占40.71%。

本部门2017年度末结转和结余44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违建办)的专项工作经费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1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33万元,增长7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违建办专项经费和按政策正常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等。较年初预算增加911.92万元,增长130.29%。主要原因是:1.年初追加安排区违建办专项经费520.3万元;2.年中按政策追加安排增人增资、平时考核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事业人员高出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共计255.12万元;3.年末追加安排市级、区级城乡规划项目补助资金136.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29万元,增长36.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和区违建办专项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增加567.30万元,增长81.06%。主要原因是增加平时考核奖励、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事业人员高出绩效工资、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和利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开支等。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3.74万元,占0.3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2万元,占5.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卫生与计算生育支出35.81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进人员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城乡社区支出1119.46万元,占88.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增加平时考核奖、目标绩效考核奖、事业人员高出绩效工资等追加的财政拨款支出、区违建办的专项财政拨款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34.16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进人员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09万元,较上年增加265.2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落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保险缴费增加,增加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高出部分绩效工资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平时考核奖、绩效目标奖、未休公休假报酬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74.5万元,较上年减少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等方面费用大大降低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9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局积极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管理办法,使“三公”经费的开支等到有效控制,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贯彻落实公务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审批,强化监督,车辆运行维护费明显下降。三是加强了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5.1万元,按照市规划局的安排,今年3人出国考察、培训学习,较年初预算增加1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25万元,本系统出国出境人员均由市相关部门安排。

公车运行维护费11.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施车改后,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公车使用和定点维修等的审批,严禁公车私用等,公车运行费大大降低。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规划部门到我局学习调研,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邀请专家评审重要项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费支出明显下降;二是控制接待地点,尽量安排职工食堂接待,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3人;公务车年末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约250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18元,车均维护费5.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为174.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本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1.16万元,降低10.81%,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幅度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2两,均是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是用于办公耗材印刷费规划项目编制费等服务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局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项目经费的控制和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规划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0241003

附件:

区规划局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区规划局_收入决算表.pdf

区规划局_支出决算表.pdf

区规划局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区规划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区规划局_一般公共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区规划局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区规划局_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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