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组织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提出项目预算核准意见报区财政局批准,为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参考;
2. 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在预算评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或其它专业机构优化;
3. 负责组织和管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审核中介;
4. 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预算评审;
5. 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政策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长寿评审中心”)是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批复》(长编发〔2009〕78号)”设立的长寿区发展改革委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预算审核科、项目优化科和综合科,核定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10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9.01万元,支出总计309.0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87.99万元、增长39.81%,支出增加87.99万元,增长39.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及项目预算评审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62万元,占99.72%;其他收入0.85万元,占0.28%。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2万元,占44.37%;项目支出171.89万元,占55.6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8万元,增长54.9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1万元,增长119.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刚性支出的增加及追加项目预算评审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8万元,增长46.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5万元,增长127.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评审费126.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万元及人员调资增资等刚性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58万元,占9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预算评审费126.95万元、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刚性支出31.44万元。
(2)教育支出0.79万元,占0.26%。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5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住房保障支出6.73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09万元,较上年增加4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25万元、津贴补贴1.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2万元、绩效工资2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2万元、医疗费1.61万元、住房公积金11.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公用经费16.18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业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39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差旅费4.03万元、维修维(护)费1.68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0.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考察学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2017年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来人考察工作,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规模;
3、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评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 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2017年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人均接待费为91.54元;
3、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台,车均维护费6.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人员公业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裁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需招标的预算评审服务,“长寿区北部新城横三路道路工程(渡舟组团)”的预算评审费为26.97万元,“长寿区智能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B区”的预算评审费为16.29万元等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各项目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各项目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资金严格管控,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评审中心办公室:4025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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