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是在中共长寿区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区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政治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障侨联及侨联基层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会章程》,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侨联组织体系,并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
4.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作。依法管理、使用、保护侨联资产,服务侨资侨属企业走出去,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
5.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职责。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全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了解归侨侨眷工作生活状况,推动建立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建好侨胞之家。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老侨新侨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为留学生和留学生家长服好务。
6.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加强涉侨文化遗产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文化交流联谊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走出去,请进来,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侨促台”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祖国的和平统一。
7.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协商和推荐区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8.研究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律法规,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区侨联内设机构2个;行政编制5人,财政供给人员4人,其中在职在编4人,退休2人;单位临聘人员1人,系车辆驾驶人员,接收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1.96万元,支出总计127.5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13万元,上升14%,支出增加26.39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及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9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6万元,占62%;项目支出48.93万元,占3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3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及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9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及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7万元,上升56%。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增加和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2万元,占8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资调资及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教育支出0.3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万元,占8.7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万元,占3.05%,较年初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占2.77%,较年预算初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37万元,较上年增加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司机及其他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29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通讯费和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主要是预算的因公出国(境)未开展,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接待侨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侨联来长考察、工作调研、海外侨胞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5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5万元,上升37%,主要原因是增加通讯 费和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投影仪、办公桌椅等。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9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长寿区侨联办公室406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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