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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2.收集和处理本区各镇街、各系统、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和市委报告。

3.督促检查市委、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督查区委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

4.负责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报告起草和区委其他重要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委常委会的记录整理工作。

5.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委与上级机关之间文件的传递和管理工作。

6.负责区委的公文接洽工作,安排区委领导同志的有关活动,承办区委交办的接待工作。

7.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

8.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根据《保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规定,履行主管全区行政区域内审核、审定、审批、许可等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全区党政机关、驻地方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经济科技领域的保密工作;负责《保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泄密案件查处。

10.负责全区党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密码管理工作,负责使用密码保护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工作。

12.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

13.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委办公室设13个内设科室。包括:

综合科、文秘科、信息调研科、行政科、会联科、保密科、机要科、党政专用通信科、政策研究科、党内法规科、深化改革科、督查科、值班室。

区委办公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决策咨询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2.09万元,支出总计1162.0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8.17万元,减少9.93%,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党代会项目。

我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21万元,占65.59%;项目支出399.88万元,占34.41%。

我办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 上年减少16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完成的项目今年及时完成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8万元,减少3.10%。主要原因是减少党代会项目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4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资增资等经费。

我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2万元,减少3.85%。主要原因是减少党代会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28万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是用2016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来开支了上年度未完成的项目。

我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47万元,占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教育支出3.38万元,占0.29%,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6万元,占1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起,退休职工退休费由社保基金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4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0.64万元,占3.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11万元,较上年增加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资增资等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1万元,较上年增加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我办“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办因公出国(境)费用4.3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2016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数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7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一定的下降。

公务接待费4.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工作需要我办发生的接待次数比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我办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我办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培训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43万元,增长40.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我办没有该项内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 2012 〕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赵海英   联系电话:40661018

相关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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