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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区商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中心商贸物流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负责中心规划范围内自建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4、负责相关项目的聚商选资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内设综合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招商服务科、财务法规科等4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171.85万元,支出总计8,171.85万元。

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389.73万元、增长944.8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财政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增加19.53万元,三是财政下达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171.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17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9万元,占2.99%;项目支出7,927.76万元,占97.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7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89.73万元,增长944.8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财政年中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增加19.53万元,三是财政下达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0.01万元,增长6,097.8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财政年中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727.76万元,三是财政下达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89.73万元,增长944.8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财政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增加19.53万元,三是财政下达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0.01万元,增长6,097.8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财政年中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727.76万元,三是财政下达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85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超额绩效发放、职工增资调资等。教育支出0.75万元,占0.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6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调资后缴费基数相应增加;城乡社区支出7,200.00万元,占8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0.0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年中下达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寿源大道项目建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7.76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7.76万元,财政年中下达2016年度商贸物流中心入驻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及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资金7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调资后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3.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发放及部门人员增资调资、缴纳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等事业运行费用增加。公用经费51.41万元,较上年增加4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导致的正常工作开展产生的日常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6.67元。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无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88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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