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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长寿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统战部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

  区委统战部现有行政编制11名,内设办公室、党派干部科、民营经济发展科、民宗侨科、对台科等5个科室。区台办、区侨办合署办公。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进行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商检查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4.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对台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8.负责我区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乡镇党委以及区级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并负责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10.负责承办区委、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此部分内容包括部门的主要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的构成情况等内容,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87.98万元,支出总计602.5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4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调资。支出增加47.41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公务员平时考核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8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9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2万元,占61.5%;项目支出232.23万元,占38.5%。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使用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1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公务员平时考核和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03万元,占7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公务员平时考核和项目支出增加;教育支出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11万元,较上年增加2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0.20万元,较上年减少5.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9.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统战系统单位和侨台事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75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1元,车均维护费3.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5.38万元,降低9.6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委统战部办公室,40661117。

  区委统战部2016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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