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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鲜花生产等工作,指导建制镇园林绿化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承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以及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管理。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市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成立于20053月,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支队)、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四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收入总计1306714万元,本年总支出1426764万元,相比2015年决算,收入和支出都有增加,原因在于应急性、考核性项目增加,工资标准的提高、接管面积扩大、文明城区创建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06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545万元,占比79%;其他收入275169万元,占比21%

  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支出合计1426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75万元,占比34%,项目支出943014万元,占比6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2549万元,比2015年有减少。主要原因在于实际的未支付项目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1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部分项目资金由平台公司承担。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万元,主要由于年中追加部分项目款。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27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567万元,占比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41万元,占比4%,比年初数增加60万元,因为人员的增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161万元,占比1%。节能环保支出348752万元,占比28%,比预算增加3399万元,主要因为结转项目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20084万元,占比65%,比预算增加1555万元,主要因为接管面积增加,城市管理要求提高。农林水支出22665万元,占比18%,比预算增加22665万元,主要因为此部门资金是市级专项资金安排,一般属于年中追加。住房保障支出1384万元,比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因为工资的提高和人数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8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核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310万元,主要因为核算口径的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6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9479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主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比上年增加44万元,主要由于核算口径的调整。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79万元(全年公务共接待1390人次),比预算和上年数都减少,主要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4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核算口径的调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出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03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39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元,车均维护费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71万元,降低2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87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024179840240919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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