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培训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干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实施。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人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尤其是抓好初任人员的培训工作。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我区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社会调研活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党外干部,专业技术干部等不同类型干部的培训工作。
5、认真做好送教下基层的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轮训、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等提供培训服务。
6、开展本专科、研究生学历教育,为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7、切实抓好党校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特别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选拔聘任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抓好教师的培训与轮训。满足培训干部需要,并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发挥更大影响的党校教师队伍。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教研科、教务科、招生科、信息资料科、学生科、统战理论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48.78万元(含成人教育收入283.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322万元。部门决算支出989.10万元(含成人教育项目专项经费支出323.4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4.01万元,增长29.12%,支出增加140.50万元,增长16.56%,其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和增加项目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94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3万元,占70.16%;事业收入(成人教育收费收入)283.15万元,占29.84%。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8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53万元,占44.64%;项目支出547.57万元,占55.3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40.32万元,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01万元,增长29.12%。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性增资调资和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77万元,增长126.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68.53万元,追加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62.2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万元,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和增加项目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530.77万元,增长126.9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下达成人教育项目和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等专项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38.01万元,占84.72%,与年初预算数增加5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下达成人教育项目和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等专项经费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万元,占9.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职)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7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提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75万元,较上年增加5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及平时考核等未纳入年初预算和政策性增资调资,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78万元,较上年减少9.9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行网上办公,坚持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本部门2016年度单位收入948.78万元、上年结转(余)40.32万元、支出989.1万元,本年度结转(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也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课题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1台所致。
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党校、市电大和和其他区县党校、电大到我单位教学、调研和检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9.9万元,下降30.29%。主要原因是推行网上办公,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委党校后勤科,404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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