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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畜禽品种改良、饲料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检疫检验、定点屠宰,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行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重庆市动物调运检疫备案审批、重庆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等的行政审批职责;推广实施畜牧兽医科学新技术;对区畜牧兽医科学技术学会、区畜牧兽医协会等进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法规科(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防疫检疫科(医政药政科)、畜牧发展科;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区饲料监测管理站、区畜牧信息中心);下设19个街镇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875.7万元,支出总计5058.2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01.7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465.4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未达到验收条件,致使项目资金未能拨付。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8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5.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0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7.83万元,占73.1%;项目支出1360.42万元,占26.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74.69万元,较上年减少182.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7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0.41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17.14万元,2015年目标考核绩效奖333.64万元,2016年增资调资235.67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4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未达到验收条件,致使项目资金未能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2.96万元,增长61.8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及上级部门年中追加下达项目资金所致。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6.08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94万元,占15.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增资调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2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493.97万元,占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笔预算,年中追加该笔项目;农林水支出3106.49万元,占6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5.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及年中追加专项资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笔预算,年中追加该笔项目;住房保障支出210.54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1.4万元,较上年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病故,工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86.43万元,较上年增加53.7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添置办公设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防疫应急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分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478批次,3086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元,车均维护费3.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51.52万元,增长或降低38.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疫应急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疫病防控物资。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81880305。

  附件:2016年区畜牧局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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