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与重庆市长寿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主要职能:
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重庆市长寿区监察局主要职能:
六项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项职能: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行政纪律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对违反行政纪律的监察对象,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予以纠正和处理;也可以作出监察决定,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下设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9.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59.09万元,占100%),支出810.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8.84万元。基本支出604.3万元,比2015年增加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基本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6万元,比2015年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是暂未支付阳光长寿2016年费用20万元等,主要用于办案及执法监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纪检监察课题调研、纪检监察联组、廉政文化建设、明察暗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察组、纪检谈话室运行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本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含区巡察组4台),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主要用于交寄机要文件、监督执纪、明察暗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前期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纪委办公室,406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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