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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6年部门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二)机构设置。长寿区残联内设办公室(就业科)、信访维权科,下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492.78万元,支出总计2154.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8.14万元。

  其中:基本收入231.51万元,基本支出231.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03万元,支出5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4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175.24万元(含中央财政拨付康复中心建设经费1200万元),支出1863.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1.71万元。

  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收入支出较上年增幅较大原因:中央财政拨付1200万专项经费用于建设长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从2016年度起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含政府性基金)纳入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是因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需要工程验收合格方可拨付资金,存在资金跨年度使用的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

  2016年区残联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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