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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鲜花生产等工作,指导建制镇园林绿化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承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以及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管理。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市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成立于20053月,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公用科(园林绿化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支队)、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四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收入总计11781万元,本年总支出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3万元(人员经费:23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39万元),项目支出4562万元。相比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收入和支出都有增加,原因在于应急性、考核性项目增加,工资标准的提高、接管面积扩大等。2015年年末结转2926万元。

  (二)2015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医疗保障1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65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教育支出11万元。

  (三)2015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294万元,国有资产占用量8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7万元,固定资产29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相比2015年预算,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因为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以及新购专用作业车辆。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全年公务共接待125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1万元(本年度新购车辆4台,保有量94辆)。

  附件:区市政园林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pdf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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