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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安监局(区煤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挂重庆市长寿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科)、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矿山安全监督科、煤矿行业管理科(宣传培训科)、煤矿安全监督科(信息调度科)六个科室;下设长寿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增挂长寿区职业卫生监督所)、长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挂长寿区安全技术考试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区安监局(区煤管局)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行业、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煤矿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8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万元,预算收入共计6478.16万元。2014年年度预算收入3205.98万元,引起预算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继续推进煤矿关闭工作需支付的煤矿关闭补偿金。

  (二)支出及年末结转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6478.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4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7361.39万元,年末结转510.96万元,结转项目主要为需在2016年年初支付的煤矿关闭补偿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长寿区安监局(区煤管局)“三公”经费财政决算59.93万元,较2014年度减少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1.90万元,较2014年度减少0.18万元,其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市级领导检查督查,专家排查隐患工作,有关单位及部门调研等;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3万元,较2014年度减少0.04万元,其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事故调查、监察执法以及行业管理等车辆使用的运行维护费用。

  四、其他需说明情况

  2015年底区财政在进行增资调资工作时,工作人员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科目时操作失误,造成公积金拨入经费大于实际支出,且无法进行更正。故我单位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科目较2014年增幅较大,“住房公积金”科目2015年度实际支出35.68万元。

  附件:长寿区安监局(区煤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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