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10年6月9日,经区编委会同意,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编发〔2010〕29号),是区发展改革委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成立。2013年8月,区交易中心调整为区政府办公室(长编发〔2013〕145号)管理的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中心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交易三科、监察科。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中心实际在岗15人,其中副处级1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级4人;副主任科员4人;科员5人。
(三)主要经济职能职责
1.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信息发布平台;
2.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商务和技术信息服务;
3.负责交易现场管理,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全过程验证、见证服务;
4.建立和完善交易监管设施,为政府部门进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提供条件;
5.协助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
6.受理和协助处理交易中心各种质疑、投诉;
7.协助查处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9.代收退投标保证金;
10.收集管理各类交易资料;
11.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30万元,其他收入44.39万元,上年结转71.67万元,全年总收入378.3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支出32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59万元,教育支出0.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年末结转49.5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4.19万元,与预算比较减少4.81万元。
(二)2015年“三公”经费具体支出如下:
1.2015年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共接待4批次,人数48人次。
2.2015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7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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