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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民宗局是区属一级预算单位。人员情况: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共6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承担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审批的工作。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帮助搞好自养事业;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民族工作、宗教界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八)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区民宗局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2万元,上年结转33.38万元,全年总收入143.9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区民宗局支出14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3万元,教育支出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年末结转3.2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7.32万元。

  (二)2015年“三公”经费具体支出如下

  12015年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共接待15批次,人数150人次。

  22015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5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重庆市长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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