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龙河镇位于长寿城区东北20公里处,东邻垫江县,南靠长寿湖、双龙镇、新市街道,西连葛兰镇,北接石堰镇。政府驻地距长梁高速路合兴立交桥出口200米,全镇公路里程354公里,行政村畅通率达100%。总人口48368人,其中农业人口40556人,城镇人口7812人,街镇常住人口2378人,流动人口542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38人。辖区幅员面积8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744.4公顷。森林覆盖率38%。街镇建成面积55.82公顷,建筑面积27.22万平方米,村庄建筑面积209.54万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4.6平方米。
(一)机构设置。
龙河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旅游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17个机构。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机构共17个,均属镇政府分设的内部机构,其中行政序列的有10个,事业序列的有7个,我镇年末实有人数88人。在职人数中行政55人,事业3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年度因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我镇政府管理导致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同时人员保障经费增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20.12万元,支出总计10,120.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89%,主要原因是2019年乡村振兴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以及慢城建设投入支出均较2018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1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9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较2018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4.9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1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91%,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25.86万元,占16.07%;项目支出8,489.04万元,占83.9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结余5.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20.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89%。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及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较2018年减少。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2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74万元,占35.1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05万元,占2.38%。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9.61万元,占36.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的受益对象人数较年初产生了增减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42.66万元,占1.04%。
(5)节能环保支出90.60万元,占2.20%。
(6)农林水支出929.88万元,占22.59%。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7万元,占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44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相较2018年人数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日常行政运行中对于行政开支的节省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9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5.43万元,减少65.61%,主要原因是慢城一期项目接近完工,投入相对减少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减少。本年支出5,9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5.43万元,减少65.61%,主要原因是慢城一期项目接近完工,投入相对减少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运管维护成本提高,再加上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维修频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运管维护成本提高,再加上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维修频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以及接受相关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减少41.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4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导致机关事务较2018年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实际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开展会议次数的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参加培训次数人数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以及垃圾清运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4.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主要用于垃圾清扫清运、农村四好路、脱贫攻坚、水利建设等项目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