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要求,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3.抓好村居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4.负责街道平安稳定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工作;6.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7.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8.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作;9.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10.做好辖区安全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工作;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违法建筑整治等,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13.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工作;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人大办公室: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实施的督促、检查;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做好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物业、环境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服务工作;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扶贫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机构共11个,均属街道分设的内部机构,其中行政序列的有4个,事业序列的有7个,街道年末实有人数89人。在职人数中行政45人,事业44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年度因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街镇管理导致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12人,同时人员保障经费增加。
二、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4,128.81万元,支出总计4,128.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84万元、增长率为9.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各类民政救助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12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84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8.8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12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84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民政救助项目资金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51.54万元,占47.27%;项目支出2,177.27万元,占52.7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28.81万元。相较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5.84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民政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60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以及民政救助资金增加。此外,本单位上年度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60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以及民政救助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我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决算一致,无差异。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88万元,占26.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40万元,占1.2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4.10万元,占42.10%;卫生健康支出90.61万元,占2.31%;节能环保支出97.79万元,占2.49%;城乡社区支出79.14万元,占2.01%;农林水支出757.72万元,占19.29%;住房保障支出173.61万元,占4.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6万元,占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94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街道以及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涉及办公用品采购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年末无结转结余。本年收入20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4万元,增长377.12%,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增加。2019年支出为20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4万元,增长377.12%,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2.75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减少0.7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村社区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75万元,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4.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3万元,减少3.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减少19.18%,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活动相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9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1%。主要用于各类项目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 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 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 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 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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