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1-021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8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贯彻执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区政府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工作,承担区内重大外事活动的管理;负责区内因公组团出国、到港、澳、台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5.承担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重要批示、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协调并指导政府系统督查工作。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8.负责牵头开展全区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9.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和“12345一号通”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10.承担市(区)长公开信箱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行政科、政工科、文秘一科、文秘二科、文秘三科、会联科、信息科、外事科(区委外办综合科)、督查科、效能科、区政府值班室、政务公开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9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0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9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3.24万元,教育支出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0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8.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8.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9.61万元,比2020年增加11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61万元,比2020年增加2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职业年金清欠补缴增加预算收入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3.00万元,比2020年增加953.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统筹全区的项目实施,包括安可替代工程项目建设(非涉密领域)、电子政务外网等保2.0建设、电子政务外网租赁(雪亮工程)、OA平台重新招标(软硬件平台)等。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8.5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1.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3.80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的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2.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92.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73.00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5个,涉及资金1573.00万元;无重点专项。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我办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叶春艳,电话:023-4025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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