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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5.协助区政府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6.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7.承担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宣教培训、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应急平台建设维护、预警信息发布、救灾信息处置、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应急物资装备人员建设、对外应急联络等工作;

8.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区长)公开电话(信箱)、市(区)政府电子信箱办理工作,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9.协助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0.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

11.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工作,承担区内重大外事活动的管理;负责区内因公组团出国、到港、澳、台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行政后勤、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14.负责牵头开展全区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15.加强政府在智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职责。

16.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政府规定,管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将整合至新组建的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的相关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将整合至重新组建的区司法局。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外事科)、行政科(监察室)、文秘科、信息科、会联科、效能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02万元,比2018年增加72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52万元,比2018年增加34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37.50万元,比2018年增加380.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公开招投标验收合格待支付尾款146.50万元;二是督查“一张网”系统网络建设公开招投标待支付尾款24.00万元;三是全区效能建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考核奖励外拨经费101.00万元;政研《微见》刊物及课题研究39.40万元;电子政务外网、区政府网站集群项目经费的增加等。今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综合管理事务、政务公开网络及系统建设、督查“一张网”及效能建设、政研《微见》及课题、法制宣传、应急值守及保障等重点项目工作。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2.50万元,比2018年减少4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万元,与2018年一致,以保正常学习、考察等活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完善让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比2018年减少3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的油料、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审批程序更加清晰、管理职责更加明确、管控措施更加得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0.84万元,比上年增加120.9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7.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叶春艳,电话:023—40258063

附件下载:

P020191225557043571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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