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103/2023-001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3 |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和调度;
3.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衔接;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
5.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
6.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7.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综合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融资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调度等改革工作的责任;
8.负责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9.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11.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
12.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职责;
13.负责粮食市场、储备粮管理等工作;
14.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区政府设在我委的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承担的相关事务工作;
17.负责牵头国务院大督查、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和审计问题整改统筹等相关工作;
18.负责牵头全区民生实事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委共设15个内设科室以及区价格认证中心和经济研究发展中心2个委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07.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7.6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25万元,主要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有所削减。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0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91万元,教育支出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1.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25万元,一是因为临聘人员减少一人,二是因为2023年无合广长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经费,三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有所削减。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61万元,比2022年减少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8万元,比2022年增加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发改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62.14万元,比2022年减少64.65万元,一是因为临聘人员减少一人,二是因为2023年无合广长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经费,三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有所削减。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52万元,比2022年减少0.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7.02万元,比2022年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基本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未安排公务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75万元,比上年减少73.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有所削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2.14万元。其中:一般项目8个,涉及资金173.925万元;重点专项2个,涉及资金1288.2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沛耘联系方式:40234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