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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贯彻执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区政府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工作,承担区内重大外事活动的管理;负责区内因公组团出国、到港、澳、台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5.承担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重要批示、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协调并指导政府系统督查工作。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8.负责牵头开展全区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9.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和“12345一号通”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10.承担市(区)长公开信箱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行政科(组织人事科)、文秘一科、文秘二科、文秘三科、会联科、信息科、外事科(区委外办综合科)、督查科、效能科、区政府值班室、政务公开科。

(三)单位构成

      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9年度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未单独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整合至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相关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至区司法局;在区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政府研究室。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职责整合后,预算追减划转区司法局经费24.75万元;预算追减划转区政府研究室经费186.31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123.31万元,支出总计2,123.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38万元、下降21.96%,一方面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项目支出的追减和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6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77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48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项目支出的减少和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62.5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4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22万元,下降22.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因人员变化的适量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44.87万元,占65.61%;项目支出705.07万元,占34.3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机房精密空调、机房运维、电子政务外网同城双活等项目支出未完成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3.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7.39万元,下降21.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35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支出的减少和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84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根据长财行发〔2019〕171号追减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网络及系统建设项目结余资金42.6万元、根据长财预指〔2019〕921号零结转要求,追减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网络及系统建设项目资金10.82万元。另一方面因机构改革项目减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下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4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36万元,下降22.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因人员变化的适量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81万元,下降11.7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和机构改革项目支出的减少和人员经费的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7万元,增长17.58%,主要原因是机房精密空调、机房运维、电子政务外网同城双活等项目支出未完成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8.56万元,占85.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11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和机构改革项目支出的减少和人员经费的减少。

  (2)教育支出6.57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9万元,占8.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0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61.07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0万元,下降16.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58.51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7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8万元,下降22.0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6万元,下降13.8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5.46万元,主要是用于3批次出国处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万元,增长27.3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安排的赴台交流考察,赴新西兰、澳大利亚文化交流,赴新加坡经济发展与转型专题学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保障、督查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32.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1万元,下降26.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调研和市外研究院、建设集团考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5万元,下降96.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80.4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7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45.08%,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的节约规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印刷、物业服务、运维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五项,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执行资金642.54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示例

专项

应急值守及保障和法制宣传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项目自评得分

总量

59.22

总量

59.22

1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9.22

其中:财政资金

59.22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运维0.96万元;                               2、夜间值守外聘2人*0.42万元*12月=5.04万元;                                         3、因维稳处突、应急抢险、信访处置等值班每人每天20元,周六、周日值班每人每天5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100元,约需39万元;                                                         4、常年项目法律顾问费、法律社会服务专项经费等费用,律所法律服务费8.25万元*4季度=33万元;静昇律所法律顾问费年支出15万元。

机构改革后2019年4月份应急值守及保障项目预算追减划转区政府研究室9.032万元。2019年4月份法制宣传预算追减划转区司法局24.75万元。                         1、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运维0.46万元,应急培训0.5万元;                                           2、夜间值守外聘2人3.87万元;                             3、因维稳处突、应急抢险、信访处置等值班31.14万元;                                                   4、名正律所一季度项目法律顾问费、法律社会服务费8.25万元(一季度);静昇律所法律顾问费15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合计

100




100


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5

4个版块

4个版块

100%

5


项目资金到位

5

4个版块

4个版块

100%

5


内控制度健全监控有效

30

59.22

59.22

100%

30


资金使用合理项目质量达标

20

59.22

59.22

100%

20


项目完成及时

10

遗漏≦1

遗漏事项0

100%

10


应急值班在岗在线

10

漏接漏报0

漏接漏报0

100%

10


应急及法律事项协调与办理考核评价

20

合格

合格

100%

20


说明

无。

2.应急值守及保障和法制宣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该项目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机构改革预算调整后预算数为59.2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5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资金使用合理项目质量达标,二是项目完成及时,三是应急值班在岗在线无漏接漏报,四是应急及法律事项协调与办理考核评价合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叶春艳,联系方式:023-40258063


附件下载:

区政府办2019年决算公开表.pdf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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