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长寿区任务序号十)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十:岸线破坏问题屡禁不止及长寿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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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长寿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至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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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长寿区原重庆港联装卸有限公司鳝鱼尾码头虽然已注销经营许可证,但截至督察时仍在正常使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长寿区党委和政府按以下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1.停止原鳝鱼尾码头经营使用,隔断下河作业道路。 2.2024年11月底前,对原鳝鱼尾码头范围内的下河公路等建(构)筑物进行破碎拆除、覆土复绿,彻底消除港口装卸货作业条件。 3.2024年11月底前,全面复查长寿区港口码头经营及岸线使用情况,巩固整改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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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长寿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阻断原鳝鱼尾码头下河道路。2024年5月,修建隔离墩阻断下河道路,停止码头经营使用行为。 (二)实施下河道路破碎复绿。2024年8月至9月,对原鳝鱼尾码头范围内的下河道路等建(构)筑物进行破碎拆除、覆土复绿,共破碎768方、回填1680方,拆除平台前沿皮带机等装卸设施,种植桂花树64棵、红叶石楠球38棵、蒲葵55棵,彻底消除港口装卸货作业条件。 (三)全面开展岸线排查整治。2024年5月至12月,围绕辖区港口码头经营及岸线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排查,共排查26次,未发现违规经营及侵占岸线行为;2025年至今排查24次,未发现违规经营及侵占岸线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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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长寿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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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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