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长寿区任务序号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涉及长寿区事项)
|
整改实施主体 |
长寿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至 2025年12月12日 |
|
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 ||
|
整改情况 |
长寿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寿区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2024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组织开展处干班、科干班、中青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讲座5期,培训干部205人次。 (二)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长寿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把建筑垃圾处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改任务纳入《重庆市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中,并单独制定了具体问题整改细化措施,印发实施《长寿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筑垃圾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X长寿区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等专项方案,目前正按照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长寿区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2024,召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3次;召开长寿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建设大会1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6次,并听取了2023年度区政府领导班子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次;区党建统领"三项重点任务"指挥部办公室每月调度"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各项报表指标。 (四)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长寿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迭代升级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2024年,印发实施《重庆市长寿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印发《"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问题管控力综合评价细则》,对58个相关区级部门、19个镇街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生态环境领域追责问责。2018年以来,因生态环保问题被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50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乡科级以下干部34人。 (五)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报告制度。长寿区主动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024年3月,长寿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5月,区住房城乡建委等11家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长寿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渝公网安备50011502001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