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重庆在行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第八批)

日期: 2023-05-22
字体: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公示(第八批)

整改任务概述

长寿经开区土壤及地下水预防预警体系虽已完成招标,但整体进度滞后。

整改责任单位

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2021年底,完成长寿经开区土壤及地下水预防预警体系项目。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2020年7月底,完成招标合同签订和监测点位确认。

2.2020年8月底,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建井和土壤地下水基准年监测取样。

3.2020年11月底,完成基准年监测工作并通过验收。
4.2021年12月底,完成动态年监测工作并通过项目整体验收。
整改成效:

1.2020年6月,完成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7月,完成合同签订和监测点位确认。
2.2020年8月底,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建井和土壤地下水基准年监测方案、专家评审和现场取样。
3.2020年11月底,完成基准年监测工作并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环科院专家验收。
4.2021年2月,向市生态环境局移交本项目部分水文地质资料和土壤地下水基准年监测资料。

5.2021年6月底,完成动态年监测工作并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环科院专家验收。
6.2021年8月,向市生态环境局移交本项目所有水文地质资料和土壤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

整改时间

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针对平滩、大过河、豹子沟、深沟、黄涛、龙河、白水沱、运输桥8座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开展项目单项环评,同步完善8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

整改责任单位

长寿区水利局、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完成平滩、大过河、豹子沟、深沟、黄涛、龙河、白水沱、运输桥8座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单项环评编制审批,完善8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2020年10月底督促平滩、大过河、豹子沟、深沟、黄涛、龙河、白水沱、运输桥8座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单项环评编制。

2.2020年11月底前完成8座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单项环评审批。

3.2020年11月底完成8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建设。

整改成效:

1.2020年7月3日,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核定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通知》(长水发(2020)122号)明确了8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泄放值。

2.8座小水电站业主按照下泄生态流量值,同步完善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共设置生态机组2台,生态放水闸(孔)6个

3.同步为8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配套安装了监控设施8套,生态流量测流设施8套,所有测流数据、监控图像均已传回我局数据终端,可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

4.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委印发了《长寿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长水发(2020)222号),细化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设施设备运行管护、处罚措施

5.联合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长寿区绿色水电发展相关意见的通知》(长水发(2020)199号)进一步规范我区小水电站开发建设,鼓励有条件小水电站业主积极开展绿色水电创建工作。

整改时间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菩提片区污水管网(含金科阳光小镇、璞山、东海假日花园等小区)存在雨污混排现象,流入古佛河造成一定污染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整改目标

对菩提片区雨污混错节点整治,对菩提东路雨污混排点整治,避免污水流入古佛河。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已完成9个雨污水混排点整治。

2.对雨水箱涵进行了改造,消除了污水直排。

3.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进行了污水抽排。

4.已开展城市排水设施精细化普查工作。

整改成效:

目前,菩提片区雨污水混排现象极少,通过对雨水箱涵改造,人工湿地的建设,一体化泵站的建成,对雨污混排的水体进行截流,排入菩提东路市政管道,避免了污水流入古佛河造成污染,整改工作完成,成效显著。

整改时间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桃花河市控断面水质未能稳定达到Ⅲ类。

整改责任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整改目标

桃花河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开展桃花河城区段排口整治工作。

2.启动新市街道、石堰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加强流域内污水处理厂运维达标排放。

3.推进龙溪河、桃花河引调水工程完工投用。

整改成效:

桃花河新建4个抽排泵站确保无雨污混排现象,新市、石堰等两座污水处理厂技改工作完成,龙溪河、桃花河引调水工程已经完工投用,2022年桃花河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整改时间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长寿区现有距离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4家,分别是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英斯凯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区经济信息委、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消除长寿区现有距离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4家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持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加强水体风险防控体系运维管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持续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二、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公司。持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加强水体风险防控体系运维管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持续加强生产罐区液位控制,严格执行单罐储存液位不超过50%,正常状态控制在30%以下,并强化监控及连锁,有效控制突发环境事故规模和事故废水总量。持续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三、重庆英斯凯化工有限公司。防控1#罐区甲醛罐甲醛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制订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定期举行1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充实安全和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持续督促迁建项目尽快恢复施工,尽早完成迁建项目投产和旧厂区停车。

四、重庆华彩化工有限公司。定期举行1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充实安全和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善制度措施。2021年5月底前逐步更换车间配电室内的配电屏。2021年底前对所有钢筋裸露的厂房进行加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及反应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2年底前逐步更换老旧设备设施。

整改成效:

一、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一)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二)已加强水体风险防控体系运维管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

(三)已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二、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公司

(一)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已加强水体风险防控体系运维管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

(三)已加强生产罐区液位控制,严格执行单罐储存液位不超过50%,正常状态控制在30%以下,并强化监控及连锁,有效控制突发环境事故规模和事故废水总量。

(四)已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三、重庆华彩化工有限公司

(一)已定期举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充实安全和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善制度措施。

(二)已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更换车间配电室内的配电屏,对所有钢筋裸露的厂房进行加固。

(三)已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及反应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逐步更换老旧设备设施。

四、重庆英斯凯化工有限公司

(一)持续防控1#罐区甲醛罐甲醛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已制订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已按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修编及备案工作。

(三)已按期举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充实安全和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善制度措施。

(四)受《长江保护法》影响,英斯凯公司搬迁工作自2021年5月处于暂停状态。经多方协调以及英斯凯公司的不断努力,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2月18日入场恢复作业,截至2023年4月已完成所有主体建筑的地基处理和桩基工程。我委将继续帮助和督促英斯凯公司加快搬迁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整改时间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双龙河水质污染严重,为劣V类,且呈黑臭趋势

整改责任单位

双龙镇、龙河镇、区财政局

整改目标

改善双龙河水质。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双龙河污染源排查,分段实施水质监测,查找污染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并动态推进问题整改。

2.认真落实河长制,以问题为导向,重新修编完善双龙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并加强日常巡河和常态清漂工作。

3.完成双龙河尖山段、夹钳口段、龙滩荒坡段等处拦河养鱼问题整改。

4.开展双龙河两岸水产养殖统计,签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尾水非法外排执法监管。

5.开展双龙河两岸农业种植大户统计,督促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加大农膜回收力度,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6.开展畜禽养殖达标整治“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已关闭户“死灰复燃”,确保达标整治户粪污处理设施完好,不存在外排情形。

7.推进部分场镇污水通过三零零工程排入双龙河问题整改。

8.完成双龙污水处理厂技改并达标排放。

9.推进双龙河麒麟溪—猪市坝段第一期左岸整治、第二期右岸护坡建设后续工作和项目验收。

10.完成双龙河猪市坝—龙湖大道公路桥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1.启动亚行贷款项目龙溪河流域双龙河段整治项目。

整改成效:

1.深入开展双龙河污染源排查,科学分析污染原因,找准污染源头,建立台帐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委托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双龙河7个点位常态化开展分段水质监测,动态掌握水质状况。

2.完成双龙河“一河一策”修编工作,督促各级河长落实巡河责任,开展常态化清漂,累计清漂160余吨。

3. 拆除双龙河尖山段、夹钳口段、龙滩黄坡段等处河段拦河养鱼,恢复天然河道。

4. 开展双龙河两岸水产养殖统计,与沿河39户水产养殖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尾水非法外排执法监管。完成11家规模化水产养殖大户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并督促做好日常尾水治理。

5. 全面统计沿河两岸种植大户,督促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设立农业面源污染源监督牌23块,累计回收废弃农膜11余吨、农药包装物0.6万余瓶(袋)。实施1家果园“水肥一体智能化灌溉系统”建设及4家企业共1000亩“耕地地力保护提升项目”、6家企业共1800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在5家柑橘种植企业沿河50米岸线范围种植毛叶苕子等绿肥260余亩、施用有机肥600余亩,有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6. 督促养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农正公司新建2万立方米沼液暂存池,宜意公司维修沼液池等、采用菌种发酵工艺处理粪污,杜绝粪污溢流情况。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规定,对关闭的养殖户进行回访检查,杜绝“复养反弹”;对达标整治户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废水、粪便处理工作。

7. 完成场镇三零零雨水箱涵清淤;完成场镇雨污水管网分流应急改造工程,有效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8. 完成双龙污水处理厂技改,污水处理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

9. 完成双龙河麒麟溪—猪市坝段第一期左岸整治、第二期右岸护坡建设工程。

10. 完成双龙河猪市坝—龙湖大道公路桥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11. 龙溪河(长寿段)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亚行贷款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标,预计4月入场。

双龙河水质由2020年劣Ⅴ类提升为2022年平Ⅳ类水质。

整改时间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404608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