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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7月22日)

日期: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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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2日,长寿区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4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19722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区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CQ201907220061 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龙门村河坎组周家冲附近九橡化大排放难闻气味扰民。奕翔化工已建好,拟8、9月开始生产,担心建成后废气污染问题。 长寿区 大气  1.关于九橡化工
  7月23日、25日两次对九橡化大开展现场排查。该企业于2018年2月取得项目一期环评批复,目前橡胶改性沥青生产线、沥青搅拌站主楼已建设完工,配套仓库、污水站、事故应急池、办公楼等暂未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冷凝过滤+等离子体净化+活性催化氧化”、布袋除尘、燃烧等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现场露天堆存砂石约5000吨,4个立式储罐+4个卧式储罐储存原料沥青约29吨,导热油炉储存导热油约7吨,沥青投料管未见沥青痕迹,砂石送料皮带可见粉尘沾覆,搅拌站出口可见少量沥青沾覆。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第三方监测单位于7月23日对九橡化大厂界和周边环境敏感点布点监测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恶臭浓度等指标,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居民反映九橡化大排放难闻气味扰民问题,应系企业装卸沥青和带料验证设备性能过程散排控制措施不当导致。                                                  
   2.关于奕翔化工
   一是对奕翔化工进行现场排查。该企业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废气催化氧化装置、焚烧废气处理(TO)装置、污水处理站、雨污收集处理管网、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罐区围堰等环保设施,以上设施均与主体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目前正在工程扫尾阶段,拟于8月底在工程完工具备生产条件后申请排污许可证。
   二是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吸收塔尾气、精馏塔不凝气、酯化反应废气、水解反应废气、共沸精馏不凝气、蒸发器不凝气、干燥分离不凝气等,主要废气污染因子包括烟尘、SO2、NOX。其中丙酮氰醇装置吸收塔尾气、精馏塔不凝气采用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其余有组织废气采用TO焚烧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排放。经环评论证,企业废气按相关操作规程,经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规范化处置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九橡化大、奕翔化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二是责令九橡化大立即对露天堆存的砂石采取三防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九橡化大、奕翔化工投产后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 D2CQ201907220055 长寿区龙河镇石合路搅拌站排放粉尘扰民。 长寿区 大气    2019年7月22日对长寿区龙河镇骑龙村1组石合路旁搅拌站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  
   1.该混凝土自拌站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污水收集池未及时清理,雨水和场地废水混合后经污水收集池外溢至公路涵管进入外环境。经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自拌站污水收集池外溢生产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取证,现场测定PH值为:10.3(为碱性废水)。                                                                                
   2.砂石物料堆场、配料、搅拌及装卸环节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散排粉尘措施,生产时存在散排粉尘现象。
属实   1. 立即清理污水收集池沉积泥浆,并对生产场地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严禁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
  2. 立即使用网布对物料堆场、配料进行覆盖,搅拌及装卸等环节采取清水冲洗等方式防治扬尘,杜绝散排粉尘扰民现象,消除周边环境影响。
  3. 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未到位和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4. 对该自搅站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3 D2CQ201907220001 长寿区云台镇桥坝大队柏杨沟30亩竹林被砍伐用于煤矿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此外,桥坝大队4组檬子垭口无农田灌溉用水;檬子垭口商品塘国家红线范围内30、40亩农耕地被出租用于碎石开采并堆放大量碎石。 长寿区 生态    1.经核查,蹇平于2018年12月中旬在长寿区云台镇桥坝村1组柏杨沟集体所有楠竹林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56平方米,用于采挖煤渣(约17吨)。投诉人反映柏杨沟30亩竹林被砍伐实际为156平方米。                                                         
   2.桥坝大队4组存在类似地名的地方叫檬子坪,实际叫檬子垭口的地方在云台镇桥坝大队1组。4组檬子坪有常年不断流的山泉水,配套建设了灌溉管网,控制灌面300亩,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要灌溉的15亩农田灌溉用水,不存在农田灌溉无水问题。1组檬子垭口有一口名为桥坝口的山坪塘,蓄水量5万m3,蓄水情况良好,控制灌面200亩,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要灌溉的20亩农田灌溉用水,不存在农田灌溉无水问题。                                                            
   3. 经核查,2018年下半年,长寿区“四山”范围内的“重庆市长寿区龙寨矿业有限公司”被依法关闭,关闭前采集了大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2018年7月,该公司与云台镇桥坝村1组组长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约定按照以1200元/年的租金租用云台镇桥坝村1组蒙子垭口云大路弃土场堆放石子,租期从2018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7日,为期3年。截止2019年5月,经实际勘测该堆场占地面积为14188.5平方米(约21.3亩)。投诉人反映30、40亩农耕地被占用实际为21.3亩。
部分属实   (一)2019年7月24日,长寿区林业局以“长林罚决字〔2019〕33号”对蹇平作出:1、责令两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340元)。目前,蹇平已履行了罚款处罚,其表示在秋季造林季节时恢复林地。                                              
  (二)2019年3月26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檬子垭口违法堆放碎石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9年6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规资行处〔2019〕34号)。1、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桥坝村1组非法占用的14188.5平方米土地。2、限3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清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碎石,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人民币325995.75元。2019年5月27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檬子垭口图斑土地违法案件列为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向长寿区人民政府进行专题请示《关于卫片执法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请示》(长寿规资文〔2019〕131号),区政府批示同意请示事项,依法依规查处。目前,当事人已联系好其他堆放场地并开展外运工作,正在积极清运,清运比例已过半。同时当事人也积极联系买家进行售卖,预计将于8月份完成全部清运和复耕工作。
4 D2CQ201907220047 1.长寿区新市镇河石井村三组养猪场将养殖废水直排桃花溪造成环境污染;2.养殖场排放难闻气味扰民。养猪场租赁土地时承诺用于种植果树,但实际开办养猪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长寿区 水,大气   2019年7月22日对位于新市街道河石井村三组养殖场(全称重庆市长寿区长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 该养殖场距离桃花溪支流(木桥河)1km,距离桃花溪2km。养猪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目前沼液暂存池在使用的有3个,总容积约18000立方,暂存沼液约5000立方,建成有日处理污水150吨的污水处理站。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情况。
2. 2019年7月23日和24日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养猪场养殖圈舍和沼液暂存区分别进行了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养殖臭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异味
3.经查重庆市长寿区长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与新市街道河石井村三组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存在上述承诺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长寿区新市街道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将加强监管巡查,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养殖场业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要求增加圈舍冲洗频率、增加使用除臭剂频率从源头上遏制臭气散发,确保臭气不扰民。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7月22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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