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重庆在行动

重庆积极办理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

日期: 2016-12-01
字体:

  自11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重庆以来,我市迅速办理督察组转办案件,积极调查处置环境污染投诉。截至113010时,累计收到督察组转办案件303件,均在第一时间转交至相关的36个区县和10个市级部门,已办结20个案件。

  例如,市民反映,有人在渝北区星湖路3号劲力五星城小区二期32单元11号开办私房菜馆,排放油烟扰民。

  对此,渝北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菜馆设有5个包房、4个卡座,内设有茶具等相关设施。同时,建有一个厨房,共4个灶头,并安装有1台抽油烟机,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小区住宅烟道排放。据菜馆老板介绍,菜馆只提供员工工作餐,不对外提供用餐。执法人员要求,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在居民楼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扰民情况再次发生。

  此外,有市民反映长寿区双龙镇红岩村九组特驱养鸡场乱排养殖粪便至附近堰塘,散发臭气,蚊虫孳生,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长寿区执法人员调查后,认定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要求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合法手续前,停止生产。

  位于铜梁区石鱼镇兴大村三组的鑫泉油脂厂熬制地沟油时排放刺鼻性难闻气味,同时在晚上排放污水至附近小河沟,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112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鑫泉油脂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正在停产整改,废水处理设施保持维护运行状态。

  但仍存在部分生产设施未明确标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之中等问题。市环保局已责令鑫泉油脂厂严格落实铜梁区下达的停产整改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停产整改期间的管理,严禁各类污染扰民和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整改完成后,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要求铜梁区环保局严格依法对鑫泉油脂厂进行日常监管,加大监测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加强对厂区周边群众的宣传、协调,形成长效共识,彻底化解厂群矛盾。

  为及时、高效办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政府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庆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现场处置组,负责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案件。截至1129日,相关区县在办理督察组交办案件过程中,已责令52家企业整改,立案处罚43起,约谈1人。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20161124日-12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88592400,专门邮政信箱6010,接受群众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