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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

日期: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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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规范街镇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全面推行街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街镇各类支出的管理,落实街镇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推进街镇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伐,加强街镇和村级债务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民兴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

雷康平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5年区基层财政事务中心在区财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紧扣宗旨使命与业务范围落实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贯彻政策要求,规范单位运行。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中心运作,为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严格立足职能定位,紧扣宗旨使命与业务范围落实各项工作,高效履行公益服务职责,社会效益凸显,同时助力区域财政提质增效,章程执行规范到位,整体工作成效显著。

二、发挥专业能力,积极履职尽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镇街财政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

(三)承担镇街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规范村级财务核算,提升基层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指导镇街财政所业务工作,指导和帮助镇街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承担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五)当好经济发展参谋,协助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建立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及日常监督。继续以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苦干实干,锐意进取。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蔓  联系电话:18*******67  报送日期: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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