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1756233672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长寿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长寿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湿地等保护和利用相关事务性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永宁街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春兰 |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 |
3.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重庆市长寿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按照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工作方针,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湿地等保护和利用相关事务性工作。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审批管理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对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楠木院森林公园、全区湿地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项目,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优化选址,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2024年完成审批事项85个,其中:房屋修建项目78个、道路修缮项目3个、生态修复项目2个、临时占地审批项目2个。 二、编制完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按市林业局要求编制并完善《重庆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正在审查阶段。 三、加强资源保护宣传力度 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7次,媒体宣传报道5次,“守护青山—爱鸟护飞”行动2次,联合垫江县林业局开展巡护1次。活动累计悬挂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张、环保手提袋4000余个,固定宣传标牌200块。 四、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和执法 持续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及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结合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要求,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制定“一案一策”整改方案,“绿盾行动”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均按时保质整改完毕。加强自然保护地安全监管,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巡查,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及中秋等节日期间累计开展安全检查12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沿湖公路开通后,原住居民建房需求增大,乱搭乱建行为增多,自然保护地的管理难度加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的勘界立标工作,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的监管,持续开展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调查评估、法律修改、规则出台、按程序审批等多个环节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龙亮羽 联系电话:17*******53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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