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1MB1568693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养老机构(包括敬老院福利院)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大道251号附60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余开华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1 |
1.4368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聚焦政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2024年,出台了《长寿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寿区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长寿区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长寿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方案》等政策措,其中,《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23项。 (二)聚焦银发经济,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1.拓展居家养老服务。 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1307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80张,盘活敬老院闲置护理型床位为28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4800人次;规范居家养老全覆盖项目建设及运营,完成了居家养老全覆盖项目区级验收。 2.提升老年福利水平。 高龄津贴扩面并实现3.8万老年人“免申即享”,1-11月发放高龄津贴910.4万元,发放59名百岁老人健康管理金、生日节日慰问金71.9万元,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津贴317.98万元。 3.扩大老年助餐服务。 完成1家优质社区老年食堂、2家满意社区老年食堂评选工作并兑现奖补金8万元。 4.拓展社区便民服务。 协助区规资局完成阳鹤山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涉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方案设计审查,即将开展新建小区璞缇一品配套养老服务用房方案设计审查工作。 5.完善养老照护服务。 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927张,占比约九成,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百分之百。 6.提升农村养老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创新开展,2024年对401名特困人给予临时集中安置等特别救助;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年走访帮扶5000人次以上;在5家敬老院开展老人免费助浴试点,助浴服务老人897人次;购买社工项目为19家敬老院老人开展心理慰藉服务。 (三)聚焦提质增效,中高端养老服务有序推进 支持养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 1.医养结合机构深入发展。 现有医办养6家,医养协议合作34家,依托长寿湖镇卫生院开办的长寿湖镇养老服务中心已经投用,依托龙河镇卫生院开办的龙河镇养老服务中心即将投用。 2.推动民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创建市级四星(叶)级养老机构3家,新增市级三星级养老机构1家;落实国有资产租赁补贴、运营补贴、建设补贴等养老机构扶持政策398.6万元;争取到中央普惠养老城企联动资金896万元,新建成普惠养老床位448张,已经收住老人214名。 3.加快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提档升级。 投入1.2亿元建设两所区级老年养护院,规划床位480张;争取到208万元中央资金用于长寿湖和晏家敬老院消防改造提升;投入122万元对7家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 二、亮点工作 从2024年8月1日起,我区推动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改革。通过变革传统需要本人申请的流程,依托部门之间的大数据比对让全区3.8万名80岁以上的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高龄津贴,让高龄津贴政策真正成为惠及老年人生活的温暖之源。政策实施以来,我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2785人次,发放津贴共计442.08万,其中,新增对象40692人,停发6903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我区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主要面临着养老服务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全域养老市场还需要进一步培育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推动街镇敬老院提质增效。 以鹿坪和兴隆老年养护院建成投用为契机,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拟出台《进一步加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开展敬老院(福利院)“一院一案”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升敬老院财务等各项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 2.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制度,修订养老服务扶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试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补助,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自助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以发展智慧养老为抓手,完成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搬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全流程监管,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涂卓旭 联系电话:13*******98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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