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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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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221MB1B11465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统一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在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的开展;负责完成区级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大洪河正街77号

法定代表人

李万银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

3.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8月,进行了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清理并注销了一批现已未从事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证。现有持证上岗执法人员9人,均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各业务科室执法业务骨干。现已全部开通掌上执法账号,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的频次开展了执法活动,完成行政检查179户次、行政处罚23次。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将《行动计划》列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全面对接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2.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落实国家、市、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严格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执行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裁量权适用规则。定期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解决执法随意、过罚不当等问题。规范本领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装备配备和操作技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完善执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 (三)健全行政执法系统和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要求所有执法人员运用重庆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实现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功能全线上运转。运行重庆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执法队伍梯队建设。

(四)建立机制确保执法程序合规依法

1. 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全面落实镇街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程线上运行,规范执法行为。

2.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落实法制审核。建立执法全过程审核制度,案卷归档需要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3. 及时总结,建立健全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复盘机制,形成办案经验,用于指导下次执法。

(五)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

1. 开展常态化工作。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每周开展日常巡查、对占道经营开展集中整治、布置村居每月报送违法线索等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已结案案件纸质档案组卷归档工作和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公示工作。积极配备各类执法装备,所有执法人员的执法服装已经到位。

2. 积极联系区级执法部门进行指导。联系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我镇的历史文化建筑和基本农田标牌进行巡查;联系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我镇市场上的涉水产品销售进行联合巡查和执法指导;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按照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指导意见,对我镇的小型商场超市开展行政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3. 加强多部门联合巡查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农服中心对洪湖镇的农药种子销售摊点开展联合专项巡查,清理过期种子200余袋,农药100余瓶;与农服中心、派出所一道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查获非法垂钓10余起,收缴钓杆8杆,宣传教育15人;联合派出所、应急办、消防队对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巡查4次;与镇环保办、畜牧站一道处置养殖场违规倾倒粪便案件1起,已责令其改正;严格落实执法公示,2023年的执法数据统计已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在日常巡查和执法中,积极与群众沟通,搜集群众反馈意见,并及时改正。根除了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机械粗暴的执法作风,树立了人性执法、柔性执法的理念。

二、加强食药品监管,落实两个责任

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系

根据区食药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要求,镇党委、政府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成立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为办公室主任的洪湖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了专职人员。并在全镇15个村(居)都确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由村书记或综治员兼任,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坝坝宴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每年开展两次食安工作培训,培训32人次。

(二)加强监管,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1. 加强节前检查。每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由镇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卫健办等单位进行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商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人员健康状况等。

2.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镇应急办、执法办、派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消防对全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的食堂进行了检查。重点督促做好三防工作,检查操作间的卫生、餐用具清洁消毒留样情况等,要求学校要做好食品原材料的索证和验收登记台账,所有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确保学生食品安全。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并一一对接落实改正。

3. 落实食安督导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企业进出库机制,及时调整监管库,下发监管任务,签订监管责任协议书,督促各村居包保干部按要求每季度完成包保督查任务。 联合镇市场监管所,重点针对辖区酒厂、腌腊制品厂等生产企业和酒楼、餐馆等餐饮单位高频次开展联合督导。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入生产车间、仓库的方式,检查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共发现20余处食品安全问题,如食品储存不当、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条件差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落实乡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协管员切实履行上报和登记备案职责,镇食安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的乡厨进行登记备案。截止到12月底,群体性聚餐备案登记共计266起,检查发现问题3起,已全部落实整改。学校食堂和零售药店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12次,并且在各村(居)大力宣传食药监管成果及安全知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启唯  联系电话:18723143070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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