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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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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统一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在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的开展;负责完成区级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龙祥街三巷2号

法定代表人

杨鑫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

3.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8月,进行了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调整机构,明确责任

(一)按照区级要求,我镇加强工作统筹,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镇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并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机制等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并明确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督察检查,切实提升我镇食药品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我镇全年开展各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行动354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25次,日常巡查332次,行政处罚案件6条。增强执法合力,部门联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所开展过期药品、医疗器材检查,联合长寿湖法庭开展食品安全案例宣讲

(三)召开四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安全监管、日常巡查、专项治理、风险排查等具体事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为强化属地责任、属事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我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一)各村(居)确定至少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镇村两级机构人员到位,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明确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年初与各村(居)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村(居)协管员监督包保主体、农村家宴,收集、巡查食品安全隐患和宣传引导的职责。

(二)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组织食药品协管员参加食药品安全培训,充分利用标语、手册等宣传媒介,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为及时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双龙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机制》、《食品安全工作举报投诉制度》和《农村家宴申报制度》等制度。

三、全面落实,加强监管

(一)镇食安办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镇21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分配了包保干部,同时有机融合包保工作和基层治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工作,及时调整场镇社区包保责任清单,促进社区各包保干部包保责任数的平均化和合理化,实现了包保覆盖率100%。镇食安办建立了包保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督察清单,指导包保干部按要求及时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任务清单、承诺书上传系统,实现了三张清单一个承诺书的全覆盖。各包保干部按照区食安办要求的频次,逐项对照督导任务清单和工作指引,全面开展现场督导工作。食安办建立督导工作群,及时提醒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确保每季度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二)镇食安办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文件规定,梳理并建立了辖区重点领域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台账并要求12家主体及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镇食安办根据区级要求对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餐饮经营主体要求及时整改。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组织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家宴举办者、食药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专项培训,严格落实考核制度,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琴娜  联系电话:15*******02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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