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385A/2024-00034 | [ 发文字号 ] | 长寿湖府发〔2024〕6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长寿湖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7 |
关于印发《2024年全镇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全镇消防工作要点
为预防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4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渝长防发〔2024〕2号),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以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除患攻坚、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数字赋能,精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年城乡火灾起数、亡人数同比下降10%,有效防范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消防安全防控能力。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统筹制定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开展年度消防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考核范畴。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每季度一次形势研判,每年一次排查整治、一次明查暗访、一次集中约谈培训)。规建环办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长寿湖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并纳入绩效考评、督导检查等范畴;派出所、规建环办、应急办、长寿湖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长寿湖派出所、长寿湖市场监管所、镇执法办等部门建立消防产品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3﹒提升综合协调效能。加强协助配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推进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整合工作力量,统筹有关部门共同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健全火灾风险闭环管控、定期调度晾晒、典型案例复盘、考核问责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执法协作、会商研判等运行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4﹒严格火灾追责问责。对造成亡人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严肃问责,并对火灾事故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厉打击涉火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社会共治,构建全民消防良好格局。
5﹒强化单位自主管理。持续推动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机构和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公示承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6﹒加大消防培训力度。分行业开展医疗、教育培训、养老等机构等重点场所负责人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督促各类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制度,强化重点岗位人员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7﹒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开展宣传“五进”工作,常态化“走街串巷话消防”“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统筹用好消防志愿者、网格员等宣传队伍,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8﹒用好社会多元力量。鼓励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培育壮大消防设施维保等技术服务力量,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执业水平。推动供电、供气、外卖、寄递等企业组织员工加入消防志愿组织,融合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提示。完善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发动群众查找身边火灾隐患。
(三)坚持除险固安,深化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9﹒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分行业开展年度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精准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研判评估结果运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实施针对性治理,适时发布预警提示,持续提升各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10﹒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紧紧围绕查隐患、抓整改、补短板、建机制、压责任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滚动排查,梳理更新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限时对账销号;压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广应用“高楼消防码”,健全落实消防设施维保、生命通道保畅、用电用气安全等日常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11﹒强化厂房库房火灾隐患整治。紧盯“厂中厂”、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等重点对象,建立基础台账、问题清单,“一企一策”进行整治;同步开展大培训、大执法、大督查、示范创建、数字赋能行动,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切实提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2﹒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防控。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针对养老院、医院等“大单位”,超市、沿街店铺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等“新业态”,加强日常消防检查,持续开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深入开展医院、养老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对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力推进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遗留问题大起底,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隐患。
(四)做实基层治理,完善末端火灾防控体系。
13﹒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长寿府办发〔2022〕88号)文件要求,将消防工作深度融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体系,结合实际设置消防管理(救援)岗位,制定岗位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岗位、有人员、有职责、有考核”。
14﹒落实基层消防监管机制。融合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规范消防委托(赋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执法“清零”行动。推动公安派出所按标准确立消防安全检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委托执法。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防火巡查深度融入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实现火灾隐患闭环整治,做实信息上报、消防宣传、初火扑救等工作。
15﹒提升基层消防监管能力。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相关负责人、消防管理(救援)岗位人员、村(居)委会消防管理干部、网格员以及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等基层消防力量集中轮训,持续将消防知识纳入社区“梦想课堂”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消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梳理盘点,确保各项工作打表推进、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导考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