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385A/2024-000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长寿湖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长寿湖镇政府本级主要统筹负责党政、党建、经济发展、民政和社会、平安建设、规划建设管理环保、财政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以下为各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政府本级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此外,纪委和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02.03万元,支出总计3,102.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以及村社区干部报酬等支出纳入到政府(本级)核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102.03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102.03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等支出纳入到政府(本级)核算。其中:基本支出1,522.12万元,占49.07%;项目支出1,579.91万元,占50.9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02.0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以及村社区干部报酬等支出纳入到政府(本级)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72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补助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91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等支出纳入到政府(本级)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72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点智慧大厅建设等项目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7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社保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6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6.78%,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公务车增加,相应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新增车辆。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6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公务车增加,相应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88.84%,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6万元,下降88.34%,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8.45元,车均维护费1.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75万元,降低8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费根据实际发生分为政府(本级)和农业服务中心核算。2023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5.9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2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1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47.77万元,降低34.78%,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1,579.91万元。其中,一般性非基建项目24个,涉及资金1,579.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语嫣 联系电话:4036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