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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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676D/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云台府发〔2023〕3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云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04


各村委: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印发《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请各村严格按照此应急预案进行相关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20234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长寿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针对我镇辖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云台镇位于长寿区东北部,作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排头兵,与广安邻水交界,镇内铁路高速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林地面积4.7万亩,生态公益林2.1776万亩、特色经济林7000亩、松林8200亩,拱桥村、桥坝村、利民村、八字村、八角村为有林村。

云台镇常住村民以老、妇、幼居多,仍保留传统的祭祀方式,焚烧秸秆现象突出,林区及周边坟墓较多,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是全镇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负责做好全镇的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

各村(社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长:陶治国

副组长:廖仿志

员:张伟、张泓洋、王仁科、郑延龄、高强、黄原芳、徐筝、李佳、邱伟、刘兴州、冉永秀、杨宇阳、文以全、林永建、廖雪令、蒋佳玮、刘宇、阳文彬、樊欣、张代雪、彭伟、游运、张警、徐瑜、李杰夫、谢洪斌、杨科、唐浩、余长河。

云台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阳文彬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周泽兰、严力,主要负责镇防灭火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编制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为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农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组织指导做好林耕结合部区域火灾预防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和协调镇内应急生活物资供应,协助组织森林火灾扑救相关物资。

镇党建办:统筹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

镇武装办:负责组织各村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审核全镇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区级政府投资计划有效衔接。

镇民政办: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镇财政办:负责统筹安排全镇森林防灭火经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对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环境开展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指导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

镇应急办: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消防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

镇教管中心:负责指导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大纲,协同农业服务中心做好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云台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交警八大队: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

云台规资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

云台供电所:负责组织对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线、电缆的线路巡护,定期进行塔架安全检查,排除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

同时各村居建立20人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的任务是: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参加扑火知识培训,在防火期,要处于战备状态,一旦发生山火,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除负责本村居的扑救任务外,还兼有支援毗邻村居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网格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发生火情后,所在村义务扑火队立即前往核实信息,及时报告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信息。扑救小组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立即安排镇消防队召集本队人员赶往火场了解情况,并携带好扑火工具参与处置。扑救小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确认难以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小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不可妄自进入火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镇森防组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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